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08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指引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民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政府组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节前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共抽检了应节食品8470批次,经检测7054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3.3%,全市节日食品安全总体情况稳定良好,广大市民可放心饮食、欢度节日。但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提高安全消费的意识:尽量到正规的商店、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不要购买流动摊挡售卖的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尽量购买新鲜的农产品和水产品,食用前要彻底清洗;烧卤熟食要在进食前再加热,慎食冷荤凉菜和刺身;不食淡水鱼生或生腌水产品;切勿食用毛蚶、泥蚶(宁蚶)、魁蚶(赤贝)、河豚鱼、果子狸等明令禁止食用的食品;不要过度饮食和饮酒;同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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