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2235754
市质监局:12365
市工商局:12315
市卫生监督所:2853347
市卫生局:2852104
市经贸局:2282570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810960
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715023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知识 >> 营养知识
工商人员提醒:“肥胖”草莓请慎食用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1-2 0:06:38 阅读:524次 【字体:

刚刚进入初夏,时令水果纷纷上市,市场周期较短的草莓也逐渐成为水果摊上的主打产品。然而,乌海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这些新上市的草莓中有不少畸形或个头特大,经过咨询专业人士,乌海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这类草莓可能使用了过多的膨大剂,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需谨慎食用。

  在草莓种植中可以使用膨大剂,但一定要按照规定使用正常的剂量,并采用正规的厂家生产的膨大剂。合格的膨大剂经毒理学实验对人体无毒害作用,吃了使用过这种膨大剂的草莓,对人体也没有危害。但如果超剂量使用,超出允许的量值,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尤其是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更应该避免过多食用。


  • 上一篇: 被牛奶拒绝的五种食物

  • 下一篇: "儿童营养食品"未必有营养
  •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Copyright 2008 肇庆市食品安全网
       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主办:肇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承办:肇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肇庆市黄塘西路9号幢   邮编:526020   E-mail:zqfs@zqfs.gov.cn  技术支持:红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