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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12316、2271710 |
市畜牧兽医局:2280505 |
市经济信息化局:12312、
2723978、2237401 |
市质监局:12365 |
市工商局:12315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810728 |
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715748
2715023 |
市盐务局:2727714 |
市林业局:2269193(上班时间)、
2262502(非上班时间)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237047 |
市环保局:12369 |
市卫生局(市食安办):28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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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指引
消费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并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一)市民如要检举涉嫌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蔬菜、水果行为,可向市农业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6、2271710。
(二)市民如发现无证照食品加工窝点或食品企业涉嫌生产加工假劣食品,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65。
(三)市民如在市场、商场或超市买到涉嫌假冒伪劣食品,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四)市民如在餐馆食用到不卫生、不安全食品,或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810728。
(五)市民如在市场、商场或超市买到涉嫌假冒伪劣酒或私宰肉,可向市经贸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2、2723978、2237401。
(六)市民如在市场、商场或超市买到涉嫌假冒伪劣食盐,可向市盐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727714。
(七)市民发现食品企业占道经营,可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237047。
(八)市民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需向有关部门举报如不清楚向何部门投诉时,可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安办)投诉举报,由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举报电话:2803001。
投诉举报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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