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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肇庆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有效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以及分析和决策水平,按照省政府的《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成立肇庆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
(一)参与研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发展规划战略,起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提供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综合信息,提出食品监管和行业发展的建议;
(三)提出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并参与研究、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参与制订本市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措施和方案;
(五)为政府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专业小组设置
设置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与质量安全、食品营养、食源性疾病控制、食品检测与评价、临床医学等8个专业小组。
四、肇庆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
肇庆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二00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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